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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凳
發(fā)表于 2024-2-2 15:06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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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自: 中國陜西西安
2021年3月,自然資源部、國家文物局《關(guān)于在國土空間規(guī)劃編制和實施中加強歷史文化遺產(chǎn)保護管理的指導(dǎo)意見》印發(fā),在“健全‘先考古,后出讓’的政策機制”方面明確,經(jīng)文物主管部門核定可能存在歷史文化遺存的土地,要實行“先考古、后出讓”制度,在依法完成考古調(diào)查、勘探、發(fā)掘前,原則上不予收儲入庫或出讓。
之前論壇討論的時候我也提過,考古前置才是對古跡負責,對投資商負責的模式,搜了下果然國家也是這么去推行的。陜西和西安作為考古重地,不能再搞中庸那套,躺著等別人趟好路再動彈,這件事情上必須拿出舍我其誰的態(tài)度,去主動改革,制定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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